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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科举?老子儿孙满堂,遍布朝野》

第九十八章 开上了梦寐以求的文具店


宋家的没落已是必然,宋远廷回了县里,将宋远志的所作所为告知了书院和王守仁。

王守仁当即决定夺了宋远志的童生之名,陈院首也愤慨地将宋远志在青云书院除名。

对于这个结果宋远廷还是挺满意的。毕竟恶有恶报才是对好人最好的交代。

没了宋家的纠缠,宋远廷算是彻底的无事一身轻了。

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宋远廷便安安心心地苟在家里读书练字。

只是,这大渝的纸笔是真的难用。宋远廷练了许久,那一手字还是跟狗扒的一样。

宋远廷常常看着自己的“大作”哑然失笑,要知道他可是写了一手的漂亮行书。

虽说后来当了医生,字也逐渐龙飞凤舞了些,但比眼前这些“墨宝”终究是好太多了。

宋远廷也注意到自家几个小子平日里抄文时很是麻烦,单是研墨就要花费不少功夫。

且这墨浓还是墨淡也需刻意掌控。宋远廷真是有些想念曾经被自己嫌弃厌恶的钢笔了。

小时候练字,用的都是钢笔,但那东西很麻烦,用不了多久就要吸墨。

时而弄得不好,还会搞得满手黑,虽然后来出了换墨囊的款,但宋远廷还是嫌麻烦,不如中性笔好用。

只是现在宋远廷不这么觉得了,和手里的狼毫比起来,钢笔真是不知有多自在。

想到此处,宋远廷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。他为什么不能改良一下毛笔呢?

反正闲来也是无事,宋远廷想了也就做了。

改良毛笔和制作曲辕犁相比还是简单多了,也就鼓捣了大半天的功夫,宋远廷便做出了第一支改良毛笔。

改良过的毛笔大小和钢笔一样,鼻尖比狼毫更细,出墨均匀,握笔简单。

宋远廷试着在纸上随手写了一首宋词,效果不错。总算能看了。

见改良钢笔可行,宋远廷便又多做了几支,准备给大郎几个人带去学院用。

这东西都是越做越熟,除了第一支多费了时间外,剩下的几支宋远廷也是越做越快了。

等到几个孩子下学回来,宋远廷已经做了七八支改良毛笔。

大郎带着三个弟弟先到宋远廷屋子里打招呼,一进屋便见父亲的桌上摆着几支像毛笔却又不是毛笔的东西。

此外,桌上还放着几张纸,上面洋洋洒洒地写着诗词。

几个儿郎是见过父亲的字的,嗯……只能说认得出来。不过今日这几张却有点不大一样。

“爹,这是您写的?”五郎开口问道。

宋远廷笑着点点头:“嗯,怎么样?还可以吧。”

“好看啊,爹,只是您的字怎么忽然变得这般好了?”

宋远廷停下手里的活,笑呵呵地抬头看向四个儿子,而后晃了晃手里刚做好的一支改良钢笔,颇有些得意地说道:

“因为我有这个。”

几个小子早就被父亲桌上那几个稀奇古怪的毛笔吸引了注意力。

“这是……毛笔吗?”五郎凑上去,一脸好奇地看着。

“来,试试?”宋远廷招手,起身让五郎坐下,这小子学什么都快,如今已是写了一手的好字。

宋远廷把改良毛笔放在五郎手中,又亲自示范了一下握笔的方式,五郎有样学样,用新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。

最初还有些别扭,没几下便也熟练起来了,不得不说,钢笔的握法要比毛笔简单得多。

五郎尝试着写了几个字,手里的笔又轻快又好用,而且写起字来也比先前的更快些。

最关键的是,不用来来**地研墨,蘸墨,方便了许多。

“爹,这笔太好用了。”五郎喜笑颜开,其他几个儿郎见状也是跃跃欲试。

宋远廷给剩下三个儿子又一人分了一支,让他们试着用用。

结果就是改良的毛笔得到了孩子们的一致好评。

“爹,要是学院里的笔都改成这样的,那我们抄书就会快很多,如此一来读书的效率也就能快上不少呢。”

二郎憨憨地说了一句最中肯的评价,宋远廷笑笑,其实在做出改良毛笔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新想法。

以前上学的时候,班级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往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跑。

或是买文具,或是买闲书,当然还有的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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